作者 | 董雅會 成都超凡明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
在發明專利審查中,創造性的審查意見是最多見的。
對于創造性的審查,審查員一般采用“三步法”進行審查,即:(1)確定最接近的現有技術;(2)確定發明的區別特征和發明實際解決的技術問題;(3)判斷要求保護的發明對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是否顯而易見。在本發明與最接近的現有技術之間存在多個區別技術特征的情況下,審查員往往會根據每個區別技術特征確定出多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,分別從公知常識和/或多個對比文件中找到各個區別技術特征的技術啟示,得出在對比文件1(最接近的現有技術之間)的基礎上結合公知常識和/或對比文件2和3等不具備創造性的結論。
本文以一件無效案例,提出創造性審查意見答復中“是否存在技術啟示”的一些思考。
案情介紹
涉案實用新型專利名稱為“防爆裝置”(專利號:ZL201521112402.7)。該專利被提起一系列的無效請求,無效理由都包括創造性。專利權人在無效宣告請求程序中修改了權利要求書,將權利要求2和4并入權利要求1中。請求人認為權利要求1與對比文件1的區別技術特征在于:(1)防爆片的周邊固定在電池頂蓋的內表面上;(2)所述保護層、所述防爆片和所述縱向通孔的孔壁共同圍城密閉腔室。區別(1)屬于公知常識,區別(2)屬于公知常識或被對比文件2或3公開,因此權利要求1不具備創造性。
無效決定
合議組認為,對比文件1中并沒有公開涉案專利權利要求1中與密閉腔室和連通結構相關聯的技術特征。本專利的發明構思在于,為了增加電池頂蓋的強度,使其在固定防爆片時不易變形,本專利設置了加強環,同時為了防止電解液或其他異物污染到防爆片的表面,或者誤操作碰到防爆片,在加強環的上表面貼附保護層。在貼附保護層后,為了更好的對電池特別是防爆片進行氣密性檢測,設置了連通結構連通密閉腔室和外部。合議組認為,保護層、密閉腔室和連通機構的設置這些關鍵性特征之間具有密切的關聯。本專利通過以上發明構思,形成包括防爆片、加強環、保護層、密閉腔室、連通機構的完整技術方案。本專利與對比文件1的區別技術特征在于:防爆片的周邊固定在電池頂蓋的內表面上,所述防爆片裝置還包括連通機構,所述連通機構的一端延伸至所述密閉腔室,所述連通機構的另一端延伸至所述加強環的邊緣,使得所述密閉腔室與外部相連通。
上述區別技術特征完整地體現了本專利的上述發明構思,則該區別技術特征應予整體考量,充分考慮其實際解決的技術問題,以判斷整個技術方案的創造性。如果將上述區別技術特征割裂后考慮其是否被多個對比文件公開,忽視技術問題在創造性中的重要作用,則有可能依后見之明而得不出客觀的結論。
對案件的理解
對于結構類產品的權利要求來說,將特征拆分為單獨的特征來看,貌似各特征都屬于公知常識或被對比文件所公開。答復這樣的審查意見時,我們可以跳出審查員的視角,從整體技術方案的角度來考慮,關注區別特征之間的關系,判斷是否存在技術啟示。
作者簡介
董雅會
超凡明遠資深專利代理師
董雅會女士畢業于哈爾濱工業大學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,2008年開始從事知產產權代理工作。曾在某知名事務所擔任專利代理人,目前主要從事日本專利代理業務等相關工作。